各旅行社、导服司: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树立导游队伍良好形象,发挥“优秀导游”标杆引领作用,推动成都旅游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成都市“优秀导游”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成都市导游证(IC卡)的导游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道德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执业。
2.热爱旅游事业,业务能力强。勤奋好学,刻苦专研,知识面广,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及时将成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信息融入实际带团讲解中。导游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规范文明生动,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勤奋,表现出色,团队意识强,有先进事迹,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带团中及时为游客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4.在导游队伍中有影响力,起模范带头作用。年平均带团量在公司名列前茅,经常担任重要团队接待任务。游客满意度、赞誉度高,常收到游客赠送的锦旗及游客写来的感谢信、表扬信,为树立成都导游良好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5.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能充分体现旅游从业人员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社会公示和表彰奖励六个步骤进行。
1.个人申请
导游员向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司申请,并填写《成都市2011年度“优秀导游”推荐表》,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证复印件。
2.单位推荐
由旅行社、导服司对申请参加评选活动的导游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择优向上推荐(被推荐人员的材料报成都市旅游产业促进中心)。
3.资格审查
由成都市旅游局对参评导游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4.综合考评
由成都市旅游局组织评审组对参评导游进行初选,选出20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公布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接受市民投票评选,同时选择部分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媒体上进行报道,最后评审组按综合考评结果选出10名成都市2011年度“优秀导游”人选。
5.社会公示
将评选出的10名“优秀导游”人选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表彰奖励
年底前举办表彰会,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导游”人选授予成都市2011年度“优秀导游”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本单位导游人员报名参加评选活动。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选拨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能够代表我市导游先进水平和良好形象(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优先推荐;导游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成绩,获得游客赠送锦旗、收到游客表扬信感谢、优秀事迹突出的重点推荐)。
(三)各单位根据选拔推荐出的优秀导游人员相关情况,填写《“优秀导游”推荐表》(可在成都旅游政务网“成都市2011年度‘优秀导游’评选活动”专栏下载)一式三份,附导游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导游证复印件,于2011年12月15日前送成都市旅游产业促进中心(联系人:汪钱花,联系电话:87706287 )。
附:成都市“优秀导游”推荐表
成都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点击下载: 成都市“优秀导游”推荐表
全面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