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介绍
首页>>旅游超市>>旅游信息>>关于我们>>公司动态>>成都市旅游局关于举办2012年成都导游大赛通知   旅游联盟推荐:四川旅游线路大全·成都旅游线路推荐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举办2012年成都导游大赛通知
人气:统计中…   更新时间:2014/5/4  信息编号:1589
 

成旅发〔201289

各区(市)县旅游局,各导游服务公司、旅行社:

为充分展示我市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进一步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形象,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国旅办发〔2012114号)和四川省旅游局《关于举办2012四川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的通知》(川旅发201244号)精神,按照我市游客满意度提升工作和诚信旅游、满意成都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2012年成都市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2年成都市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和育东 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罗自春 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

彭明国 成都市旅游局人事处处长

段庆云 成都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处处长

杨  健 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副处长

翟宗才 成都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处副处长

滕  刚 成都市导游分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负责大赛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罗自春兼任。另设评委组、监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裁判评审和监察工作。

三、参赛人员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以及持有景区(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三)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导游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四、大赛程序

“2012年成都市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安排在723—810日,中文组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英文组分初赛、决赛两个赛段。

(一)初赛(725-30日)

由各导服司和旅行社组织初赛。81日前向成都市旅游局推荐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

(二)复、决赛(87-8日)

1. 87

中文组复赛,决出30名选手参加决赛。

2. 88

中文组决赛,决出18“2012年度金牌导游员,并从中决出大赛中文组冠、亚、季军。

英文组复、决赛一并进行,决出16“2012年度金牌导游员,并从中决出大赛英文组冠、亚、季军。

3. 所有决出的“2012年度金牌导游员将被推荐参加“2012四川导游大赛,竞争全国导游大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一)复赛、决赛地点:京川宾馆(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44号,百花汽车站旁)

(二)复赛安排(87日):

9:00-10:00   参赛选手报到、抽签

10:00-12:00  比赛

12:00-14:00  午休

14:00-17:30  比赛

(三)决赛安排(88日)

9:00-10:00   参赛选手报到、抽签

10:00-12:00  比赛

12:00-14:00  午休

14:00-17:30  比赛

17:30-18:00  颁奖

、宣传推广

(一)广泛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等对大赛开展宣传报道。

(二)在成都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采用微博、手机等进行宣传报道。

、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中文组、英文组冠军各1名。由成都市旅游局颁发《2012年成都金牌导游证书》和徽章,颁发奖金10000元。

(二)大赛设中文组、英文组亚军各1名。由成都市旅游局颁发《2011年成都金牌导游证书》和徽章,颁发奖金7000元。

(三)大赛设中文组、英文组季军各1名,由成都市旅游局颁发《2011年成都金牌导游证书》和徽章,颁发奖金5000元。

(四)其余荣获金牌导游称号的导游员,由成都市旅游局颁发《2011年成都金牌导游证书》和徽章,颁发奖金1000元。

(五)获奖导游将纳入成都市导游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成都市政务活动。

(六)凡进入复赛的选手,免当年导游年审。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推进成都旅游形象提升和展现地方、企业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宣传,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参赛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二)广泛发动,公平竞争。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导游员的参赛积极性,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要特别注重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对推荐选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和选拔,确保推荐选手的质量;要注重对青年导游的培养,推荐更多的优秀青年导游参赛。

(三)注重培训,锻炼队伍。成都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各导游服务公司、旅行社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加强导游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导游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对本次大赛参赛选手的服务工作,做好对参赛选手的培训辅导,安排好选手比赛期间的工作,为选手创造良好的参赛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2年度成都市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实施细则

2. 2012年度成都市导游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报名表

成都市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朱辰;联系电话:8770622413056678910

附件1

2012年度成都市导游大赛暨

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赛实施细则

一、复赛形式和内容

(一)复赛时间定为718日,大赛采用模拟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中文组分为三个小组,第一天为小组复赛,每组取前10名参加决赛。

(二)复赛内容包括三个部分:自我介绍、景点讲解(共6分钟)、景区知识问答(1分钟)。满分100分。所讲解的景点为成都市景区,并在比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项目及具体要求如下:

1. 自我介绍(5分):用参赛语种进行。要求选手生动、准确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拉近与客人的心理距离,为导游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景点讲解(90分):用参赛语种进行。现场实景讲解,裁判以游客身份评分,限定讲解时间不超过5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在内),超时即停,不足3分钟总成绩扣5分。裁判从语言、仪态和讲解内容等方面评分。

3. 景区知识问答(5分):中英文组均用中文问答。内容限定为所在景区的相关知识。选手现场选择题号,共1个小题(或由裁判就其讲解的内容直接提问),选手当场回答,裁判现场评分。

(三)评判方法

1. 复赛设总裁判长1名,每组设裁判3名,每个赛场设计时、计分、监审人员各2名。

2. 裁判根据景点选位和主题准备相应景区图片和问答题。选手讲解景点后,裁判小组组长负责提问,并根据选手回答情况评分。

3. 比赛程序:选手根据实景图片抽签讲解裁判员现场评分选手抽取景区知识题并回答裁判亮分。比赛完成后,裁判长进行专业点评。

4. 比赛分值的计算方法:景区知识问答部分(共5分)直接记入总分;讲解部分(含自我介绍、景点讲解、礼仪礼节和表达能力,共95分)由计分员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3位裁判的平均分(即3位裁判给予的有效分的总和除以3,保留小数点后2位,下同),即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

5. 如果各赛场最后一位晋级名额出现得分并列的现象,可采用加赛景区知识或裁判长指定景点讲解的方式决出胜负,胜者晋级。

二、决赛形式和内容

(一)决赛时间定为719日,采用现场模拟讲解的方式进行。讲解顺序提前一天抽签决定。

(二)决赛内容包括五个部分:自我介绍5分)、景点讲解50分,含礼仪礼节与语言能力)、知识问答20分)、情景再现(20分)和才艺展示(5分),满分100分。讲解景点待定。

自我介绍景点讲解的要求与复赛相同。知识问答为导游综合知识(国家旅游局大赛试题库);才艺展示只限定表演时间,不限定内容,健康向上的作品和适合比赛场地的表演形式均可参赛。选手使用的道具自带,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三)评判方法

1.决赛设总裁判长1名。中文决赛组设裁判5名,设计时、计分、监审人员各2名;英文决赛组设裁判3名,设计时、计分、监审人员各2名。

2.比赛程序: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讲解裁判员现场评分选手抽签并回答知识题主持人宣布知识题得分,每讲解3人后进行一轮才艺展示。

3.比赛分值的计算方法:裁判最小给分到小数点后1位。知识问答部分(共5分)、才艺展示(共5分)、情景再现(20分)直接记入总分;讲解部分(含自我介绍和景点讲解,共70分)由计分员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再计算其余3位裁判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

才艺展示得分由5位裁判给出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其余3位裁判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如果各赛场最后一位晋级名额出现得分并列的现象,可采用加赛知识问答的方式决出胜负,胜者晋级。

全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