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游局关于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和评选全国模范导游员的通知
成旅发〔2012〕99号
各导服司、旅行社:
为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导游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导游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旅游行业树立导游员的良好形象,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国家旅游局决定,2012年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导游员和全国模范导游员。按照四川省旅游局《关于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和评选全国模范导游员的通知》(川旅办函〔2012〕152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持有导游证或讲解员证,从事导游讲解工作在5年以上,导游讲解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5年内无扣分记录。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思想道德素质好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3. 认真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
(二)导游业务能力强。
1. 导游专业功底扎实,刻苦钻研业务,有创新精神。
2. 知识面宽,熟悉各相关景区点的自然文化历史背景,导游技能技巧熟练,语言生动、文明。
3. 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置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突出。
1. 工作勤奋,表现出色,有先进事迹。
2. 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好。
3. 获得过相关技能称号或有关方面的表彰。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推荐评选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近年来参加过省辖市以上的导游讲解技能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或表彰的;条件相同的援藏导游也可优先推荐。近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导游员暂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
我市根据全省的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产生6名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报四川省旅游局;四川省旅游局根据全省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后确定四川省8名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上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将从全国各地呈报的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中确定10名全国模范导游员和200名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
1. 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产生程序、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
2. 《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推荐表可到国家旅游局网站下载(www.cnta.gov.cn)。
3. 推荐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吋彩色照片1张、工作照1张(照片背面标注人名)。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 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55091567@qq.com
3. 联系人:朱辰 联系电话:87706224
联系地址:成都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导游管理办公室(二环路北一段4号劳动保障大厦1906办公室)
附件: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表
成都市旅游局
2012年9月18日
附件
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是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用表;
2. 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3. “推荐单位”栏填“某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4.“工作单位”栏须填写全称。
5.“工作简历”栏要填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种职务。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担任不同职务或工作的,应分别填明。简历不能断档。
6.“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要求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经单位审核无误。
7.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导游证”、“讲解员证”。
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
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
籍贯导游等级语 种
导游证号(讲解员证号)
及颁证部门
首次从事导游工作时间
年审情况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带团工
作日数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现工作单位名称
地址电话
工作简历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注:可另附页
成都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印发
点击下载:全国优秀导游员候选人推荐表
全面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