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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
人气:统计中…   更新时间:2015/3/1  信息编号:1633
 

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委、国家旅游局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关于做好 “文明出游 做文明成都人活动的精神在春节黄金周期间开展“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发现和推出一批文明诚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人员,宣传他们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让全社会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文明办、成都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成都导游协会、成都旅游导游协会

协办单位:成都电视台、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成都商报、相关网络、新媒体等相关媒体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

成都旅行社协会负责旅行社专职导游推选,成都导游协会、成都旅游导游协会负责本协会导游推选。

(二)“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

鼓励导游群体参加“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讲述导游工作的酸甜苦辣,抒发各自的职业感悟,展示导游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和不悔情怀。

(三)“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随手拍”活动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号召广大游客捕捉、拍摄身边优秀导游敬业守则、热情服务的点滴瞬间。

四、参与条件

(一)道德品质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自尊自律,文明诚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二)专业技能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领队证、景区讲解员证,且从事导游讲解服务,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储备,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三)社会评价好。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四)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1.受到省部级(含)以上表彰,或先进事迹被中央媒体广泛报道,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2.长期在边远山区、民族地区、艰苦地区从事导游工作,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有“感动”元素;

3.刻苦钻研导游业务,获得高级(含)以上导游等级,对游客升援手的。

4.在抗灾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五、计划安排

(一)“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2015年2月11日)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做到所有导游应知尽知。

第二阶段:寻找发现(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1日)

组织开展我市的“寻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活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协会推选出“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于2015年3月1日前填好“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寻找遴选(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0日)

1.2015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协会推荐的“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事迹材料分类、整理、核实后,报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业内专家,在推选出的“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候选人中遴选出14位入围 “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

2.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

评审委员会在14位入围“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的人选中最终确定7名佼佼者为“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经过公示后,代表成都参加四川省级评选。

(二)“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

2015年3月

面向导游群体开展“最美导游是怎样炼成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内容讲述导游工作的酸甜苦辣,抒发各自的职业感悟,展示导游热爱旅游、投身旅游、奉献旅游的时代精神和不悔情怀。于3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3月21日组委会收集整理并上报旅游局。

(三)“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

2015年3月底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号召广大游客捕捉、拍摄身边优秀导游敬业守则、热情服务的点滴瞬间。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组委会将“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相关材料、征文获奖作品、摄影作品收集汇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成都导游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和引导广大导游热爱旅游、服务旅游、奉献旅游,达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五)活动结束后,在我市持续开展向“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学习活动,组织“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在各类培训进讲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队伍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的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在行业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旅游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六、报送资料格式

(一)“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

请各单位、各导游人员认真、完整、准确填写《“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

(二)事迹证明材料格式

1.事迹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附《“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后,左侧装订。

2.刊登事迹的报刊请复印报头,刊登事迹的网页请注明详细网址,视频采访请截图并注明采访单位及采访时间。

3.单位事迹证明须加盖公章。

4.游客表扬信或其他个人证明须签名并留有联系电话。

5.其他证明材料须注明出处并附注。

6.请参选导游备电子档生活照一张、红底证件照一张,以备需宣传时使用。

七、信息沟通和资料报送

(一)各协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和资料报送工作。

(二)各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前将填好“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电子档及参选导游生活照、证件照电子档制文件夹(文件夹格式:1级文件名:推荐单位名称→2级文件名:姓名+导游证号)发至组委会办公室。

八、评审委员会

(一)组委会组织十一名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旅游局代表3名、两家导游协会代表3名、旅行社代表3名、旅游院校代表2名。

导游协会代表须为副秘书长以上职务,旅行社代表须为副总以上职务,旅游院校代表须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评审委员会会商“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材料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

(三)评审委员会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最美文明旅游使者”。

九、当选待遇

(一)授予“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荣誉称号,授予荣誉证书。

(二)免除2015年度导游年审。

(三)进入成都导游人才库和导游培训师资库。

(四)推荐参加国家、省相关评选活动。

十、后续活动(另行制定活动方案)

评选活动结束后,可组织系列活动,宣扬导游正能量,树立导游好形象。

(一)“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带您看成都”市民互动活动

联合新闻媒体,选出幸运市民,由“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带领幸运市民游览成都景点,看成都新变化。

(二)“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面对面”导游交流活动

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通过现场论坛或在线论坛形式讲诉导游工作心得,与导游交流带团经验。

(三)“导游视界”摄影展

导游工作过程中的风景、人物、异域风情摄影展览。

(四)“导游的一天”宣传报道活动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载体记录并报道导游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导游的工作,理解导游职业。

附件:“最美导游·成都文明旅游使者”推荐表

 

 


注:“寻找
最美文明旅游使者”是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推荐单位和个人,须保证所填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被推荐导游的参与资格;若填写的资料涉及任何侵权等纠纷,均由推荐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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